关于开展分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局、分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农垦总局安全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垦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黑垦局安办发〔2010〕2号)精神,推动全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结合北安分局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治理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局安全生产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分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德海 分局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蔡建华 分局安全监管局科长
张大丰 分局安全监管局副科长
三、活动时间
从发文之日至2010年12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非煤矿山企业
1、各种证照手续,包括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有爆破作业的应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各种证件齐全有效。
2、责任制、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3、作业现场的安全条件、设施、机械设备运转和线路的良好状态。
4、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
1、排查从事液化石油气、液氯、溶剂油、液氨、二氧化碳、合成氨、氰化物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充装、使用、运输单位和沿江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
2、排查防雷击、防爆炸、防潮、防冰冻及降温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排查重大危险源及重点部位监控情况。
4、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
5、检查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三)烟花爆竹企业
1、排查是否存在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情况。
2、排查经营单位储存库房的防火、防雷、防盗、防静电及防潮、降温等设备设施的使用和重大危险源及重点部位的监控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4、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四)其它行业领域
其它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负责直接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和隐患整改工作,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五、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 3月底前,分局和农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4月至6月底,分局安全监管局和农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活动,认真治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第三阶段:7月至9月底,分局组织检查组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活动开展不认真、未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的单位进行通报。
第四阶段:10月至12月底,各农场、局直单位和分局机关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单位、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分局安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各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农场、局直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各单位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二是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将活动内容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三是协调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成立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指导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深入开展;四是各农场要分别在3月末和6月末以前向分局报告本区域内重大隐患情况,分局将重大隐患上报总局,总局将分批公告重大隐患。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一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突出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公共食品卫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和单位;二是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按照“企业负责、部门监管、行政督办、限期整改”的原则,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农场要把这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活动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实施“排查建档、下达指令、挂牌督办、整治落实、验收注销”五项制度,建立从发现到消除事故隐患的闭合管理工作机制。
(四)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生产经营单位单位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调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分局、农场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目的和要求,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六)认真总结,及时上报。一是各农场、局直单位要将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报分局安全生产监管局。二是要按照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垦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北垦局安发〔2010〕1号)要求,每月2日前上报《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表》。三是要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总结工作,12月15日前要将工作总结报分局安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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