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基础与儿歌曲演唱(科目)考试方案

时间:2024-11-24 19:38:59
声乐基础与儿歌曲演唱(科目)考试方案[此文共265字]

声乐基础与儿歌曲演唱(科目)考试方案

一、考试对象

2019美术选修1班,2班,西藏班

二、考试内容或要求:(本学期所学的全部内容)

1.自选3首儿歌,考试现场临时指定一首。

2.以表演唱的形式,独唱幼儿歌曲。。

三、时间:2020-2021年第一学期

1、拟定第20周 1月12日周二晚上

19:10-20:40 美术选修2班

2、拟定第20周 1月14日周四下午

16:10-17:40 美术选修1班

3、拟定第20周 1月14日周四上午

10:00-11:30

四、地点:拟定艺术楼206为考场,205为备考室。

五、评分标准:

A(90分以上):声音流畅,音准、节奏完整,演唱表现佳。

B(80分以上):声音流畅,音准、节奏完整,演唱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C(70分以上):声音不够流畅,音准、节奏较完整,演唱有稍许停顿。

D(60分以上):音准、节奏基本准确、表演唱不完整,演唱无音乐表现力。

F(60分以下):音准、节奏不准确,不能完整演唱作品。

音乐教育系部二年级备课组

2020年 12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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