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学关于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

时间:2024-12-27 13:00:53
2020年中学关于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此文共1284字]

2020年中学关于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维护教育良好形象,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高我校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和责任心,坚决制止在职教师有偿补教行为,保证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xx县教体局转发的《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发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及xx县教体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通知精神,我校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现就这段时间的工作做一下自查总结: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我校成立由xxx校长任组长、xxx副校长和xxx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成员的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及时将教育局有关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文件发布到各个教师手中,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文件精神,全面熟悉、把握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补课,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自查自纠。

我校积极开展教师有偿补课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对照上级文件精神进行排查,针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六项禁令”进行深刻剖析,自查自纠。

1、严禁任何公办学校或个人将学校场地、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提供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补课活动。

2、严禁任何学校参与有偿服务的宣传、组织活动,严禁公办中小学校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合作等形式,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3、严禁在职在岗教师利用寒暑假、节日、双休日及其他课余时间从事有偿家教活动。或利用职务之便,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

4、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职兼课,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的面向中小学的有偿补课。

5、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礼仪补课讲新课及在正常教学时间内不完全教授教学内容,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自己或校外办学机构的补习并从中获取利益。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及教研人员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四、严肃追究责任:

1、 如果违反“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将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发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x县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从事有偿补课,一律退回违规所得,并扣除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3、报教育局调离原工作岗位。

五、家校联动。

通过微信向广大家长宣传有偿补课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课行为。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形式,拒绝盲目补课,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      

公开举报投诉电话:xxxxxx,邮箱xxxxxxxx@163.com,全方位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效果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我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通过电话、微信、走访等形式,了解每一位教师假期情况,没有发现有违反“六个禁令”的老师。

学校的各项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和维护学校及教师的良好形象,提高了社会满意度,今后我们将建立长效机制,把学校建设成为人民满意的规范化学校。

xx中学

201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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