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防七校具体有哪些院校为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该校创建于1952年,时名北京航空学院,由当时的清华大学、北洋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等八所院校的航空系合并组建,1959年学校被国家指定为全国重点高校,1988年4月改名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北京理工大学
学校前身是1940年成立于延安的自然科学院,历经晋察冀边区工业专门学校、华北大学工学院等办学时期,1949年定址北京并接收中法大学校本部和数理化三个系,1952年定名为北京工业学院,1988年更名为北京理工大学。
3、哈尔滨工业大学
学校始建于1920年,1951年被确定为全国学习国外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两所样板大学之一,1954年进入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6所高校行列。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1999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985工程“重点建设的9所大学之一。2000年与哈尔滨建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
4、哈尔滨工程大学
学校源自1953年创办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哈军工);1970年,在哈军工原址以海军工程系为主体组建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1981年成为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94年,更名为哈尔滨工程大学。
5、西北工业大学
1938年国立北洋工学院、国立北平大学工学院、国立东北大学工学院、私立焦作工学院在陕西汉中组建国立西北工学院;1946年迁至咸阳,1950年更名为西北工学院;1952年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的航空工程系在南京组建华东航空学院;1956年迁至西安,更名为西安航空学院;1957年,西北工学院与西安航空学院合并组建西北工业大学;1970年,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航空工程系整体并入。
6、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学校前身是1952年10月以511厂为基础创建的南京航空工业专科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用航空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7、南京理工大学
学校由创建于1953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简称“哈军工”)分建而成,经历了炮兵工程学院、华东工程学院、华东工学院等发展阶段,1993年更名为南京理工大学。
“国防七子”的就业情况也是十分良好。不仅可以进入部队及重点的军工企业工作,还可以从事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各种制造业等相关工作。
其实,美国的这种“制裁”也侧面反映了“国防七子”的实力,也是对我国高校和科技国防实力的肯定。国防事业是立国之本。建国以来,七所院校为我国航空航天、船舶海洋、核动核电、武器装备等国防科技领域培养了大批杰出人才,为我国国防事业做出了卓绝贡献。
上天入地潜海、兵工装备俱全,他们充实了我们的国防后备力量,是国防工业的中坚力量;服务国家战略、培育国防科技尖兵,“国防七子”当仁不让!这些国防院校所孕育的学子们也成为了国之栋梁、为人称颂!
国防生毕业入伍后,第一年为见习期,军龄自入伍报到之日算起。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工资待遇按照军委、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防生毕业入伍后与部队同级干部享受同等待遇。如:按照部队干部假期规定,家在驻地的干部,每年可休20天军官假;家在外地的干部,未婚的每年可休假30天,已婚的每年可休假40天;职(级)别或专业技术够条件后,家属或其本人为独生子女的父母即可办理随军手续,将户口迁至干部所在部队驻地。按照军队住房改革规定,军官可以按相应职级租住营区相应面积的公寓房,并享受住房补贴,用于自购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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