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长钢公司党委、纪委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年来大胆尝试廉政风险防范及管控的探索和实践,从2016年开始对采购销售等7个高风险防范单位派驻了纪检组长。五年多派驻工作的实践,基本形成了切合长钢公司风险防范实际的工作机制,这一创新实践对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企业经营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派驻纪检组长机制的形成过程
长钢公司过去由于体制机制和管理存在的弊端,在招投标、采购、销售、质量检验等环节,长期存在管理的高风险,特别是物资采购,多家单位有自主采购决定权,招投标存在走过场、流形式,采购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格轨道,极少数业务处置权人员存在职业道德较差,品行不端,吃里扒外等侵害企业利益行为,违纪违法案件一度处于高发期。
2009年长钢公司加盟首钢集团后,党政主要领导针对高风险防范单位,因势利导创新实践,加强了廉洁风险防控。
在监督执纪工作上结合企业实际,推行了具有长钢公司特色的派驻纪检组长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干部和有业务处置权人员的近距离监督。在强化纪检监察职能,创新工作机制上,迈出了一个新的重要步伐。
在推行派驻纪检组长工作机制的探索实践中,长钢公司党委先后制定试行、充实完善了《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派驻纪检组长管理办法》,形成了派驻纪检组长制度体系,明确规定了派驻纪检组长的工作原则、人员选拔管理、任职资格、工作职责、考核任免等内容。
三、派驻纪检组长机制的实践成效
长钢公司派驻纪检组长以来,协助驻在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充分体现和发挥。
(一)受理查处问题线索,建立廉政微信平台
2016年3月正式派驻采购中心、销售中心纪检组长后,当即在营销楼设立了举报信箱,短时间就受理了2起举报问题线索,很快得到了查实和处理。其中举报采购中心某职工私自占用一台电焊机等物品长期不还,企图与公司解除合同后据为己有,查实后追缴回了电焊机,并给驻在单位下达了整改建议书,考核了相关负责人。
2017年3月,对易发廉洁风险管控的废钢采购环节上,针对废钢品种质量符合率一度不达合同要求的情况,派驻纪检组长主动出击深入查找风险管控线索,先后组织采购中心、质量监督站和废钢供户等单位,召开废钢采购协调会、诚信经营座谈会,明确规定对废钢符合率不达合同要求,再降一级的结算考核,制定了废钢检验现场警示通告牌和公开举报电话牌,并要求供户写出《廉洁承诺书》。当年累计降判4300余吨,降判扣罚累计金额400余万元。在派驻监督过程中,还为驻在单位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微信平台,经常性的在微信平台上提醒教育大家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目前长钢公司所属单位建立微信廉政平台全覆盖,廉政警示教育常抓不懈。
(二)从制度抓起,源头监督,促风险防范
在制度建设上,首先从公司纪委制度建设抓起,先后修订完善了《派驻纪检组长履行职责工作规则》、《监督执纪问责操作规则》等纪检监察工作制度19个,为公司各单位抓制度体系建设带了头,目前公司各单位制度建设已形成了闭环。如2017年7月,派驻质量监督站纪检组长,协助该单位抓制度建设的同时,监督协助该单位撤销了派驻山东日照港口的检化验室,监督拉运回来了检化验设备,该单位不仅精简了检化验机构,同时减少了人员,理顺了业务流程,而且撤销驻港化验室后,每年为公司节约费用20余万元。
(三)抓廉洁风险防范,关键岗位实行调岗、轮岗
长钢公司党委针对廉洁风险易发腐败问题的单位实行调岗、轮岗制度。2017年9月,首次对采购、销售工作时间超过6年的2名副处长进行了岗位调整。截止2019年底,有20余人工作年限超过6年以上的副处级干部进行了调岗。2019初,针对存在廉洁风险苗头性问题的煤焦检化验岗位28人,在公司范围内进行了轮岗,从各单位挑选出思想品德好、工作敬业的优秀党员、先进职工,经过短期培训后从事检化验岗位。这些做法使廉洁风险防控得到了很好的预防。
(四)派驻关口前移,延伸监督机制
为使监督执纪工作进一步引深和覆盖,2017年9月,对财务、采购业务相对独立的瑞昌水泥公司和附属企业公司,两个子公司选派了纪检组长,加强对财务、采购等业务操作流程的监督检查,监督协助抓制度建设和制度的执行力,规范权力运行及操作流程。派驻后发现这两个单位存在制度不完善、潜在风险隐患等问题,先后协助驻在单位领导班子从制度建设抓起,协助督促指导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使驻在单位经营管理工作逐步形成制度化、业务操作规范化。
2019年6月,长钢公司针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食堂管理、蔬菜贸易市场管理及收费、公有房屋租赁等服务性单位---后勤服务中心派驻了纪检组长,派驻后牵头与8个相关专业部门组成工作小组,监督指导后勤服务中心完善制度,规范业务流程,重点对经营管理的24项制度进行了审核把关,提出了20余条修改建议。目前,该服务中心市场管理秩序有了较大改观,各项收费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赢得了广大职工家属较高的满意度。
(五)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震慑违纪违规行为
在派驻工作实践中,派驻纪检组长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提出整改建议、提醒谈话、警示教育、纪律审查等方式查堵隐患、防患未然,发挥了较强的专业工作能力和主观能动作用。
2016年至今,5年多来累计审查调查涉及7个派驻单位问题线索20余件,其中给予党纪处分4人,问责考核30余人,发现管理漏洞20余项,下达纪检监察整改建议书22余份,累计提出整改建议60余条。这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使高风险防范单位各项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从开展的工作看,对派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长钢公司派驻纪检组长的实践经验得到了集团公司充分肯定,在集团公司和首钢钢铁板块纪检监察系统会议上进行了交流,部分兄弟单位前来学习借鉴经验,为企业经营生产创造了风清气正的经营环境。2016年至今,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指标名列行业前茅,实现经济效益逐年持续增长,2017年-2020年四年累计实现利润20多亿元。在岗职工人均收入逐年大幅增长,由2016年人均年收入4.7万元增长至2020年人均年收入9.2万元。长钢公司为高风险单位派驻纪检组长的做法,不仅推进了关键单位以经营生产为中心落实主体责任,而且发挥了公司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很好的预防了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供了坚强的监督保障作用。
四、派驻纪检组长工作机制的完善对策
长钢公司派驻纪检组长工作制度实施以来,成效是显著可见的。但在履行监督执纪过程中有些工作还需要深入研究探讨,如何更好的发挥派驻纪检组长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履职作用,一是要把公司纪委这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好,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要高,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要精,对派驻纪检组长驻在单位的业务工作要熟,即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要优秀。二是要深入探索充实、完善纪检组长派驻工作的运行机制。
总之,长钢公司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大胆创新实践派驻纪检组长工作制度以来,在监督执纪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推动了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在具体实践过程中需要加强完善的地方很多,有待今后不断深化改革,不断加强和完善派驻纪检组长的管理,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为促进企业改革、稳定、发展,创造风清气正的经营环境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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